第二十五章:长江后浪推前浪!-《绝世法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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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云山听信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所言,以半胁迫的方式,逼女儿林玉为其做了子宫移植手术,并且将婴儿干尸放入自己子宫之中,试图再次“孕育”。
因林云山常年性侵女儿林玉,林玉在取出子宫之时,趁机杀害林云山,并且将其内脏取出,手段残忍,令人发指!
苏梦瑶和林玉,有同性倾向,多年来相互慰藉,林玉主动投案自首,希望替苏梦瑶顶罪。法不容情,法律坚决不允许这种情况。
财经学院看门大爷,也知道苏梦瑶的秘密。
因苏梦瑶之长相,颇似看门大爷的第一任女友,故看门大爷对苏梦瑶之事有所隐瞒,并且每月将其工资,捐给苏梦瑶一千块。而这一千块,都打入宋元海账户之中。
看门大爷在精神病院上吊自杀,初步断定为掩盖苏梦瑶之罪行。
苏梦瑶去过看门大爷自杀现场,试图救人,为时已晚,只是留下一张纸条,故弄玄虚,幸被我公安刑警识破!
期间,犯罪嫌疑人苏梦瑶多次以极其恶劣手段,混入警局内部,在法医科留下婴儿脚印,甚至试图销毁监控记录,幸被我司刑警唐悠悠识破。
苏梦瑶从头到尾虽不曾杀害一人,却策划了整场连环杀人案,并且故意毁灭证据,罪大恶极。其中五名被害者,皆和犯罪嫌疑人苏梦瑶有不可分开的关系,故其以故意杀人罪,教唆杀人罪,毁灭证据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缓刑一年执行。
林玉杀害父亲林云山,罪名确立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缓刑一年执行。
宋元海,林云山罪大恶极,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两名女大学生。但因已死,无法追究。
以上摘自案宗部分重要部分,很多细节,这里不方便表述。
至于那一句“幸被我司刑警唐菁菁识破”,是按照王局的意思加上去的。或许张局为唐悠悠‘功过相抵’而有点愧疚吧?所以才会写了唐悠悠的名字。
别看只是一个名字,可一旦呈上公安厅,那对唐菁菁来说,就是莫大的荣耀,没有二等功,也差不了多少。
案子算是破了,可我们都高兴不起来。一个为了死去的孩子,而费尽心机,付出全部精力的女人,是值得尊敬的母亲,却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人。
当天下午,在林老的要求下,黎宏带着两名武警押送苏梦瑶,去了一处坟地,将婴儿干尸亲自埋葬。
黎宏回来的时候,眼睛都是肿的,我连忙问军刀到底怎么回事?黎宏说要不是自己身份特殊,肯定把苏梦瑶给劫走了。
原来,苏梦瑶在埋小孩的时候,哭了整整两个小时,最后还吐了血,晕在了坟上。这份母爱,的确感人!
我这才知道,原来黎宏也是从小没了母亲,一个人在部队长大的。
案子告一段落,我们重案组,也有了自己的办公室。当然,我还是一个普通的实习小法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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